听说上高速后拔掉ETC卡可以偷逃高速费,长途货车司机吴某某亲身体验了一下,没想到自己所逃的费,最终变成了量刑依据。近日,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吴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
偷逃高速费的方法,是2020年5月初,吴某某从同样跑长途货车的朋友处得知的。吴某是河北人,常年在河北邢台到浙江金华一带跑长途货车,听说这个方法后,他决定试一试。
很快,吴某接到一单从邢台到金华的拉货生意,当天,他从邢台某高速口的ETC通道上高速后,就把ECT卡拔掉放在一边,正常行驶了两天一夜,到达义乌后宅高速口。
下高速时,吴某某特意选择走人工通道,将ECT卡交由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查看。工作人员发现卡上并无吴某某车辆的行车轨迹,于是询问吴某某是从哪里上的高速,吴某某谎称自己是从江苏某高速口上的高速。
此后,吴某某缴纳了300多元的高速费,而正常情况下,这趟路需要缴纳2400元左右的高速费。吴某某尝到甜头后,每次跑长途都会将ETC卡拔掉,以便偷逃高速费。至9月中旬,吴某某行迹败露,在永康被义乌警方抓获。
经查,2020年5至9月,吴某某先后9次通过拔掉ETC卡的方式,偷逃通行费,造成浙江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损失1.5万余元。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吴某作案期间,高速系统确实存在漏洞,相关部门意识到问题后,于2020年9月前完善了系统,以防再出现逃费现象。(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陆筱靓 赖栩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