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一名70多岁的女子被一辆蓝色电动车撞倒,撞人后,骑车男子下车查看老人伤情,谁料男子又要逃跑,与老人发生撕扯。
随后,骑车男子快速启动电动车,又将老人甩倒……
电动车撞倒老人
下车查看后逃逸
5月12日,70岁退休教师刘女士乘坐216公交车在沈阳铁路局站下车后,在太原北街和北五马路交会口,被一辆亮蓝色电动车撞倒,骑车的是一名驮着箱子的20多岁小伙。开始,小伙下车查看刘女士的伤势,“你得领我去医院啊,我右手不能动了。”刘女士的儿子告诉记者,撞人小伙可能看我母亲伤得严重害怕了,转身要跑,我母亲拉住小伙没有松手,母亲平时就体弱,根本拉不住,母亲被拉至他的电动车边,撞人小伙上车后快速给“油”,又将老人带至跌倒,母亲右手再次受伤,当时整个手是耷拉下来的。随后,小伙骑电动车迅速向西塔方向逃逸。
“我赶到现场后,将母亲送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拍片确诊腕骨粉碎性骨折。”刘女士的儿子告诉记者,转院后第一次手术和检查费花了将近3万元。手术后医生告知,第一次手术只是将手骨进行基本复位,还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
交警调取监控视频
记录肇事者逃逸路线
“报警后,交接已经调取了事发时的视频,有肇事小伙很清晰的照片,希望这名肇事小伙尽快到和平交警队协助处理。”刘女士的儿子告诉记者,肇事小伙从中山路方向出来,然后由南向北方向沿太原北街行驶,撞倒我母亲后,沿太原北街驶入西塔街,再经由西塔桥下,上西塔桥后右拐入华山路,交警推测可能终点是韩国新城附近。
从刘女士的儿子提供的视频看,刘女士过马路的过程中,有个后退的动作,也正是这个动作,老人被后面上来的电动车撞倒,视频中撞人小伙查看老人伤情后,转身上车逃逸时再次带倒老人,这也导致老人二次摔倒,手部重重地和地面接触。
现场视频是警方提供的,警方正在调取肇事者逃逸的相关视频处理此案。
伤者家属:
希望肇事者自首
“现在我们有他的照片,和他肇事逃逸的路线,找到他就是一个时间的问题。”刘女士的儿子告诉记者,希望肇事小伙尽快到和平交警队协助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对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还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汉农表示,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如造成伤者严重残疾或死亡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5月16日14时50分左右,一家电商总部联系我,说帮我调查,调查了5月12日案发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点的外送员。”刘女士的儿子告诉记者,5月17日19时30分,对方告知没有符合我描述的外送员在那配送。
目前,刘女士手术后依然躺在医院里,70岁的老人还有第二次手术等着她,伤者家属都希望肇事小伙争取主动,尽快同沈阳市和平交警队联系,到案接受处理。
辽沈晚报记者 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