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昆明一农民工和妻子带着3个孩子,去一家知名运动品牌专卖店买衣服时,因着装原因遭到店员的轻视。这位农民工9岁的儿子本已挑好了两件衣服,却被一名女店员抢走。此后为了维护孩子的尊严,农民工的妻子与该店员发生了肢体冲突。
该事件一出,随即引发诸多关注。9岁孩子期盼已久的愿望,就这样被女店员的粗暴行为打碎,这当中的人性之恶,已经超出了商业行为和消费权益的范畴。
进店的都是顾客,都是“上帝”,任何店员都没有理由拒绝公众进店消费或者区别对待。上述女店员不待见农民工一家,不是不想做生意,而是怀疑其消费能力。
面对“不如自己”的人,有人会感觉良好地认为被对方衬托在了“鄙视链”的较高一层。比如,有的豪车车主说别人开得是“叫花子车”,有的大城市人张口闭口“臭外地人”……专门看别人衣着、身份情况下菜碟的人,患的是“势利病”“歧视病”。
如果是普通人之间发生这种歧视的事情,公众的容忍度或许会高一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它恰恰发生在售货员与顾客之间,而童叟无欺、一视同仁,本应是商家的基本姿态。这关乎职业道德,更关乎社会文明。
据报道,这名女店员已经被辞退,但公众对该运动品牌的不满仍未彻底消除。作为一家知名品牌,相关销售人员的素质如此低下,让人遗憾。平日里对员工应有的培训和日常管理,相关企业做到位了吗?直至事发后第6天、媒体报道此事后,顾客才接到相关负责人的致歉电话。这种迟滞、这种对顾客权益的怠慢,与其店员的态度和所作所为,倒是颇为合拍。有什么样的企业、有什么样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员工。如果企业的价值观出了问题,后果可想而知。
任何一座城市、一个品牌、一个销售人员,都应对劳动者、对公众有起码的尊重。瞧不起农民工这种负面“广告”,只会让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大打折扣,而消费者也会选择用脚投票。(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