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3岁的李大伯因为修剪了自己种的香樟树,被城管部门罚款14万余元,央视新闻报道之后,#上海男子修剪自买的香樟树被罚14万#这个话题冲上了热搜,引发热议。
近日,类似的情况在杭州也出现了。
上海大伯修剪自己种的树 被罚14万
据央视新闻报道,李大伯2002年花了1.1万元买了两棵香樟树苗,种在自家院子内,后把其中一棵在和物业商量后挪到花园外的空地上。多年后因这棵树树荫挡住了大半个花园,询问绿化部门没有详细答复,今年1月李大伯请了工人,将树的分枝全部砍除,剩下2米多高的主干。
上海城管部门依据《上海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定李大伯属于“砍伐”树木,按照绿化补偿标准的五倍到十倍赔偿。城管部门引用了2006年公布的绿化补偿标准,李大伯的香樟树胸径为38.8厘米,认定价值为28840元,按照最低标准5倍赔偿,即14.42万元。
杭州也出了类似的事
业主将4米高广玉兰剪成“光头”
无独有偶,杭州这两天也发生了一起类似事件,读者祝师傅打进快报热线找到橙柿直通车反映,称小区内一棵直径20厘米的广玉兰树,被业主私自修剪成了“光头”。
祝师傅住在临平新月花园南区,是小区业委会成员。他告诉橙柿互动记者,事情发生在上周,小区1幢北面的一棵广玉兰,被修光了所有枝丫,只剩一根孤零零的主干。
“我是第二天经过时发现的,物业公司告诉我,树是一位业主自行修剪的。”祝师傅说,“后来城管也来调查过了,物业在小区业主群里发了一张《承诺书》。”
砍树的业主在承诺书中写道,这棵树是自己种的,并且保证来年树木可以存活,并配有社区、物业公司等见证方的签字。
“我觉得这个处理方式不痛不痒,太轻了,只要签个承诺书就可以砍树,那么小区里的树是不是都可以随便砍了?”祝师傅说。
记者来到位于临平区汀洲路上的新月花园小区南区,这里属于新月花园的一期住宅,都是6层楼高的房子,2004年交付。
被修剪的广玉兰位于2单元门口,约20厘米粗4米多高,既被“砍了头”也被“瘦了身”,树冠与侧面的枝丫基本修剪干净了,只剩下满是伤口的主干,与周围枝繁叶茂的广玉兰形成了明显的对比。
业主觉得修剪自己种的树没关系
相关部门开具法律文书展开调查
小区物业傅经理说,广玉兰是8月20日中午被2单元的一位业主修剪的。
“当时我就和他发生争吵了,他一个劲说‘不要紧的’,我说你修树枝,怎么能把所有枝条全部砍光呢,砍成‘秃头’,来年还长得出来吗?”
傅经理联系了社区和属地城管,当天下午城管第一次上门,社区、物业等也都在。
“当时面对城管,他(涉事业主)说这棵树是自己种下的,觉得修剪没关系。同时这位业主签下了承诺书,保证这棵树来年可以活,如果树死了,要买树补种,或是怎么处罚都可以。社区和物业也都作为见证人签了字。”傅经理说,“后来承诺书发在了业主群,部分业主不满意,又打电话投诉。”
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临平中队的相关负责人说:“这位业主解释,树是自己种的,因为树上有鸟窝,也遮挡了阳光,所以修剪。我们做了现场取证、批评教育等相关工作。”
8月23日,城管第二次上门调查,开具了法律文书,让他接受调查。
“在8月23日,我们再次去现场调查,这位业主说,树是当时开发商买来树苗准备种植的时候,他自己动手帮忙种下的,所以认为树算是自己种的。”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当场开具了法律文书,并会进一步调查。”
我的树我说了算?不
修剪自己种的树也会面临处罚
在上海的案例中,有网友提问,是不是因为李大伯把自己种的树挪到了花园外的空地上,就属于公共绿化,要接受《上海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管理,如果修剪了种在自己家院子里的树呢,会不会被处罚?
相关部门专家表示,不仅种植在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小区公共区域内的树木属于城市绿化的一部分,别墅的花园以及小区一楼的院子里种植的树木也属于城市绿化一部分,同样要接受《绿化管理条例》的管理,不能因为是自己种下的,就随意修剪砍伐。
尤其是一些老旧小区,因空间狭窄、规划老旧、缺乏修剪等,树木容易遮挡低楼层阳光,部分居民不清楚相关规定,自己动手处理树木,会面临处罚。去年4月,《都市快报》也曾报道过类似的事情,西湖区颐景园小区内,一位老人嫌南侧杜英树遮挡阳光,自行拿斧子砍树,15厘米粗的树干砍断了三分之二,被西湖区城管局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处理。
但这个法规比较冷门,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不同年龄不同学历的杭州市民,只有3位比较关注新闻的老年人和一位大学教师大致知道,随意修剪、砍树会被处罚。
新月花园这位业主
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上海城管部门对李大伯的处罚,引用了两份技术指南做的决定:根据《上海市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香樟树“过度修剪”的标准是保留少许树干,如果再往下剪,只剩下树干,就属于“砍伐”;根据《上海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李大伯虽然保留了2米左右的主干,树没有死,但因为树不能在一个生长周期恢复树冠形状,也要被认定为“砍伐”。
杭州市也制定了《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和《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其中,《管理条例》第23、24、25条,分别对应了修剪、迁移、砍伐三项行为,第36、37、38则明确了违规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细则》第36条,细化了罚款的具体范围:
第三十六条 《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罚款,按下列规定实施:
(一)擅自砍伐单株树木,迁移树木不满3株,或者修剪树木不满5株的,处以树木价值1至2倍的罚款;
(二)擅自砍伐树木不满3株,迁移树木不满5株,或者修剪树木不满10株的,处以树木价值2至3倍的罚款;
(三)擅自砍伐树木不满5株,迁移树木不满10株的,或者修剪树木不满20株的,处以树木价值3至4倍的罚款;
(四)擅自砍伐树木5株以上,迁移树木10株以上,或者修剪树木20株以上的,处以树木价值4至5倍的罚款。
临平新月花园这位业主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透露,从现有的情况初步判断,这位业主的行为,认定为“修剪”的可能性较大:“我们会跟局里的法制科、区绿化办再核实沟通,综合意见之后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做出如何处理的决定。”
这是个很不错的城市治理案例
新月花园业主
接受什么样的处罚才合法合情合理?
怎样做到普法性和人情味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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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剪了自己种的树要罚款14万余元,昂贵的罚款引发了热议。
有网友觉得罚款太多不合适,还是要以宣传教育为主:“哪怕让老伯再重新种一棵,也比这样抓典型式的处理人性化得多。”“第一次可以先警告处理。”
也有网友认为,类似的法规比较冷门,应该先普法教育,给个改过机会,再处罚,处罚只是方式,普法才是目的。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副教授李迪华表示,修剪技术指南是不适合于这个处罚的,因为它是针对园林公司、园林行业的一个指南。这个处罚存在不合理、不合情的问题。他认为,当前,城市乔木已经严重影响到低楼层居民的生活,而城市园林部门并没有给予及时回应,全国各地都有居民自行去处置小区树木的情况。绿化只有当它不会影响到居民正常的日常生活,才是我们应该去接受和支持的。
也有人赞成城管的处罚方式,认为既然法律法规有了明文规定,就应该对应处理:“不能因为不知情,不了解,就可以免予处罚。”
自从橙柿直通车聚焦小区绿化被随意砍伐修剪的情况以来,发现杭州居民对“绿化不能私自砍伐、迁移、修剪”的观念也比较淡薄,私自修剪砍伐的情况不少,上海的“14万罚单”敲响了警钟,就像央视新闻评论说的那样,不管接下来处罚往哪个方向走,这都是一个相当不错的与城市治理有关的案例。
处罚不是目的,一方面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进一步的宣传普法,另一方面也要思考不问缘由,僵硬执法是否可取。
那位接受采访的大学教授说得好:“遇到树木遮光怎么处理,如何申请,才是老百姓更想知道的。”
临平新月花园这位业主接受什么样的处罚才合法合理?
从城市的管理精细化、执法精细化的角度来看,如何留出一定弹性空间,做到普法性和人情味兼顾?(记者 朱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