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83个 采购金额114637.84万元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发布:2021-12-07 16:18:23

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冠县要求预算单位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制度,货物类、工程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服务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11月,冠县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含工程类项目)183个,采购金额114637.84万元。其中,合同预付款24606.27万元,预付款比例达21.46%,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聊城市语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连士根经理说:“我们参与的冠县儿童福利院设备采购及装饰项目,赶上了预付款的好政策,合同签订后直接支付给我们100余万元,极大的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原来整个采购需要占压资金350余万元,现在节省了30%。

同时,冠县加大宣传推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力度,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与供应商相关的文件资料中增加融资台二维码和融资提示。建立“政银企”协调互动机制,以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为支撑,着力搭建政银企对接信息化台,优化融资流程,提高融资便利度。截至目前,冠县已向中小企业累计融资放款1551万元,有效地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题。

冠县财政局局长贠庆臣说:“预付款制从供应商切身利益出发,着眼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过政府外部提前‘输血’实现企业内部‘造血’,助力企业良高效履约。”(通讯员 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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