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是否会影响企业资产总额
增值税对公司利润是有较大影响的。尽管增值税是流转税,实行价外核算,销项税额和依法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在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费用之外的核算系统进行核算,而企业的净利润是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增值税与企业的净利润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企业因销售货物或提供工业性劳务而增加的现金流人量是增值税与价款的合计,在现金流入量一定的情况下,增值税销项税额与企业实现的收入成反向变化关系: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意味着企业实现的收入额增多;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多,企业的收入减少。所以,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多少还是与企业的净利润有很大的关系。
增值税应纳税额对企业净利润影响的另一方面体现在进项税额的处理问题上。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如果能够抵扣,可以有效地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由于不符合抵扣的条件或者未取得进项税额,相应的现金流出额就会因为得不到抵扣而计入相关的成本中,进而影响企业的净利润。
最容易理解的是,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缴纳流转税之后,还要依据当期计算缴纳的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作为企业的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需要企业在税前扣除,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净利润。所以,无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经过税费筹划,合法地减少了当期企业应缴的增值税额,都会相应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上缴数额并引起企业所得税税费的变化,进而对企业的净利润带来影响。
同样,企业如果通过税费筹划合法地将应缴的流转税由增值税转变为营业税或者将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都会因为流转税当期应缴数额的变化而相应地影响到企业的净利润。同样的道理,企业当期缴纳消费税的金额发生变化,其净利润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与营业税、消费税不同的是,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应纳税额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主要的在于附加税费对所得税的影响。因为营业税和消费税是价内税,营业税、消费税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还包括主流转税种本身,需要从收入中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