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担保人必须是父母吗?
原则上是学生的父母,若是学生父母不符合条件(比如说不在了),也可以换别的共同借款人。若是学生父母不符合共同借款人条件则优先让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相关规定: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因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5】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的学生应带齐相关材料与家长(共同借款人)同时到教育局资助部门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第二年还需要贷款则要办理续贷手续,续贷的时候可以网上远程操作,共同借款人也不用到场,但若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联系方式等有变更时要及时登录系统进行变更操作。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成功之后,会有个回执码跟支付宝账户,把这个回执码交给自己的学校,后续贷款资金是发到这个支付宝账户里面的。贷款的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