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几年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使用期限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并由该分支行收回原临时存款账户许可证,颁发新的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银行结算账户有什么种类
基本存款账户
概念
· 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营业执照(五证合一)
使用范围
·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该通过该账户办理。
· 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注意
·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一般存款账户
概念
·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使用范围
·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注意
·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 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专用存款账户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适用范围:
(1)设立临时机构(如工程指挥部、摄制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如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增资;
(4)军队、武警单位承担基本建设或者异地执行作战、演习、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临时任务。
注意:
1.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2.临时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但应当按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3.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