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海市人民 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对各类创新主体和人才“松绑”“解绑”。
《若干意见》提出,聚焦上海重点产业领域,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加强“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库”建设,加快吸引企业入库,有效推动一批“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上海市“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库”自2019年启动建设以来,累计入库企业已达1810家。其中,已成功登陆科创板的上市企业3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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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条措施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当前,上海正全力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张江科学城、大零号湾、G60科创走廊、环上大科技园等创新载体加速崛起。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人才等各类创新主体正在激情创新创业。《若干意见》从五方面推出18条措施,旨在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
《若干意见》聚焦高校院所、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广大人才等各类创新主体感受比较深、绳子绑得比较紧的重点环节,着力打通裉节问题,提升创新主体的获得感,持续推进科研人员的减负行动,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实施范围,允许项目结余资金到期后不收回,可以继续用于后续的科研工作。
比如,针对以往高校院所技术类无形资产不好管理,不好评价的情况,《若干意见》提出实行单列管理,在资产评估、入账、考核、处置等方面,开展符合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的创新改革。
同时,《若干意见》还允许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以“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方式与单位共享成果转化收益。
在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对软件开发、软科学研究、基础研究类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最高可达60%;其他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最高可达4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
《若干意见》还探索实施青年科技人才特殊晋升机制。打破论资排辈和“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用人模式,对于在上海三大先导产业和六大重点产业领域中取得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重大成果、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等作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探索实施特殊的晋升机制。
在健全国有科技型和创新型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实施更为灵活的股权和分红激励。承担原创技术策源任务的企业对其科研人员实施的现金激励,可单列且不计入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加强“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库”建设
《若干意见》提出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聚焦上海重点产业领域,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
在拓展融资渠道方面,《若干意见》提出,深化“浦江之光”行动,加快形成与科技企业生命周期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库”建设,加快吸引企业入库,有效推动一批“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管小军日前表示,上海将稳步推进“浦江之光”行动升级。积极完善“企业库”“政策库”建设,为上海市三大先导产业和六大重点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持,重点在科创企业上市“临门一脚”上提供精准的服务。
“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库”是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由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实施建设、由上海技术交易所组织运营的的优质科创企业库,为企业登陆科创板等资本市场提供技术评定、资源整合、能力提升、管理规划等服务支持,助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自209年启动建设以来,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库累计入库企业目前已达1810家。其中,已成功登陆科创板的上市企业36家,市值总额3700亿元;申请上市进程中企业27家;一到两年内具备科创板上市条件的企业约为232家。
借助创投力量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若干意见》还表示,上海将加快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能够形成核心技术产品等“四科”(即每个科技企业要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过5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6%)特征明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将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与本市 投资基金共同设立子基金,引导市场化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参与,重点支持处于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决策和业绩考核机制,以企业在一定周期内的整体业绩作为考核对象,不对单个项目的亏损作负面评价。”《若干意见》透露。
《若干意见》还指出,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门支持重大科技任务、战略科技力量的金融产品,持续优化科技信贷、高企贷等金融产品。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以知识产权、人力资本为核心的科技企业评价体系,加强评价结果在信贷业务中的运用。
责编:朱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