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恩股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发布:2023-05-23 18:05:39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资料图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的公告已刊登在 2023 年 5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未来发展,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分配比例,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

一致。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1,25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 2 号路

     咨询联系人:于雨

咨询电话:0532-89082999

传真电话:0532-8908285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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