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8月3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与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等18部门联合出台《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12个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及行业协会商会和商圈、街区等区域开展创建活动,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山西日报)
消费具有动力功能,在满足群众对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同时,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加就业发挥着重要的拉动作用。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省群众提高生活质量、共享发展红利的必然要求,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按照《方案》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动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激发广大群众愿消费、敢消费的热情。
高标准推动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方案》从8月1日起施行,在2年的时间内在群众消费密切的餐饮、药品、文旅等12个行业领域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放心消费行业和放心消费区域,着力营造“放心消费、诚信经营”的营商环境和消费常态。在推动放心消费环境创建中要始终坚持基本原则不动摇,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动。坚持高标准不放松,以严进宽出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在围绕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5个方面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的过程中要把严把入口关,做到不降门槛、不走人情、不搞平衡,只要有被查实的涉及消费方面的举报投诉就坚决不能做给予认定,对已经认定的单位要加强监管,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立即“摘牌”推出放心消费单位名录。坚持严要求不放松,以群众监督推动创建工作高效开展,要建立和完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定时向社会公布放心消费单位认定和退出名单,加大群众监督在创建工作中的权重,让群众监督放心消费单位认定前后的经营行为,确保放心消费环境始终服务广大群众。
激发群众积极消费热情。消费环境对消费信心、消费行为有着重要地影响。作为消费者没有人愿意在充满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横行的市场环境中心甘情愿掏“腰包”。良好的消费环境是促进消费增长的必要保障,山西省聚焦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医”等领域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就是要通过不断优化地消费环境,为群众营造愿消费、敢消费的放心环境,激发群众积极消费的热情。要扩大宣传,提高参与度,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动创建工作深入人心、覆盖市场主体,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的积极性,促进市场主体参与创建活动成为自觉行为,通过宣传引导和鼓励广大消费者参与创建监督,让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提高创建工作透明度。要压实主体责任,提高经营者创建自觉,创建放心消费环境经营者是责任主体,要不断增强经营者责任意识,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从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做起,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结合市场需求、消费需求等提高质量、服务、售后等,为激发消费者消费潜力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创建放心消费环境事关所有消费者,也事关你我消费安全。要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压实市场主体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全面、深入推动放心消费环境创建,为广大群众营造愿消费、敢消费的放心消费环境,激发广大群众的消费热情,为全主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活力。(焦跃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