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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起,第二季度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启动,申报时间截止到19日16时。
此次申报的受理对象为: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类人才;福建省高层次B、C类人才,福州市第一层次人才(D类);福州市第二层次人才(E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年10月27日以后引进的福州市第三层次人才(F类)、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此次申报线上线下均可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可将申报材料一并提交上传至市人社局“榕e社保卡”APP,也可提交至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局的初审申报窗口(市属单位提交至市引才中心初审窗口)。
经申报、初审、复审、公示、公告等程序,福州市将向保障家庭发放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人才在取得资格证的两年有效期内,可向市国房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人才集团等政策实施单位申请人才住房保障。(记者 胡一晟)